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报考须知
时间:2018-03-05 07:06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查的京外户籍考生;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六、招生专业(见年度自主招生简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查的京外户籍考生;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3 月18 日8:00—3 月22 日20:00
报名网址:
2、报名现场确认(携带相关材料)
报名现场确认时间:3 月24 日8:30—17:00
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 号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3、初试(笔试)
初试时间:3 月31 日上午9:30—11:30
初试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 号
4、复试(面试)
复试时间:3 月31 日下午13:00—17:00
复试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 号
三、现场报名材料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二)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三)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所在学校推荐表。
(五)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
(七)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连同我院要求携带的原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予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免试入学。
1、初试
采用笔试和免笔试两种形式。
(1)初试要求:凡报考我院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符合免笔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笔试条件。
(2)初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300分。免笔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初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笔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3)初试时间及地点:3月31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进行初试。
2、复试
采用面试和免面试形式。
复试分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1)复试内容:
主要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其中考生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是采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报考专业的相关潜能(认知能力、动手能力、逻辑判断、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考生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和在校期间相关表现进行考察。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0分),免面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复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复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2)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任选两项,见我院年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五、免试条件
三、现场报名材料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二)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三)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所在学校推荐表。
(五)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
(七)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连同我院要求携带的原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予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免试入学。
1、初试
采用笔试和免笔试两种形式。
(1)初试要求:凡报考我院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符合免笔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笔试条件。
(2)初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300分。免笔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初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笔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3)初试时间及地点:3月31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进行初试。
2、复试
采用面试和免面试形式。
复试分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1)复试内容:
主要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其中考生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是采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报考专业的相关潜能(认知能力、动手能力、逻辑判断、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考生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和在校期间相关表现进行考察。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0分),免面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复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复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2)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任选两项,见我院年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五、免试条件
(一)免笔试或免面试条件(只允许选择一种免试方式,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语数外三门任意两门会考成绩达到“B”以上(含“B”)剩余一门达到“C”以上(含“C”)的考生;
2、区(县)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的考生;
3、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的考生;
4、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5、区(县)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6、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的考生可免相关专业面试(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7、退役士兵考生。
(二)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达到“B”以上(含“B”)的考生;
2、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
3、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的考生;
4、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的考生;
5、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含)以上奖项的考生;
6、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或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考生。
1、语数外三门任意两门会考成绩达到“B”以上(含“B”)剩余一门达到“C”以上(含“C”)的考生;
2、区(县)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的考生;
3、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的考生;
4、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5、区(县)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6、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的考生可免相关专业面试(此条件只针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7、退役士兵考生。
(二)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达到“B”以上(含“B”)的考生;
2、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
3、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的考生;
4、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的考生;
5、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含)以上奖项的考生;
6、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或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考生。
六、招生专业(见年度自主招生简章)